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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工信局 发布时间:2024-01-26 18:01 作者: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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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优化公开平台载体,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水平,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现公布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 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两件大事”,立足职能职责,切实推动信息公开,充分公开工作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为了更好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重新确定了信息报送人员,在信息技术股设有专职政务信息岗位,负责政府网信息公开栏报送工作和微信公众平台信息发布工作,通过落实责任到人,进一步完善了微信公众平台服务功能,发挥了政务新媒体服务群众的重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不予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制发机关、主题分类、公文种类等要素,汇聚公开了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政策文件91条,方便企业群众及时高效获取政府信息,提升了集中统一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并将所有可公开的制发文件作为信息库源,在内部办公系统发文程序严格把控,在文件起草阶段即明确是否公开,在发文流程逐步审核,同时依据保密工作制度逐级审核,最终经主要领导把关后签发。日常工作行文选择性公开,重大决策决定或工作推进计划适时公开。

(四)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8条;微信公众平台发布信息147篇。建立错敏词专人负责机制,及时确定专人督促整改,对微信公众号政务新媒体每月定时进行敏感信息及不规范表述信息筛查删除,全年共清理删除不规范表述信息15条。保证对外公开信息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促进我局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针对性,我局进一步完善了《集宁区工信局信息工作制度及奖励办法》,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充实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制度完备、实效突出;并持续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为深化政务公开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把企业群众关心、反应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认真落实了各项公开制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思想认识需进一步提高。部分股室仍然存在认识不足、意识不够的现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公开内容需进一步优化。内容质量仍有提高空间,形式也比较单一,多以文字为主,缺少用图片、表格等简易化的形式。三是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对可进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认识还不够全面,不足以全方位、多角度地展示工业和信息化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深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规范做好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群众的关注关切,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细化公开内容。三是丰富政务公开形式。扩展多形式的内容,加强用图解、表格、视频等简易化的表述形式,方便群众直观了解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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