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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农牧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农牧水利局 发布时间:2024-01-10 15:05 作者:农牧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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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集宁区农牧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集宁区农牧水利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农牧水利局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308095;通信地址: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8号楼,邮政编码:0120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宁区农牧水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着力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强化信息公开载体建设,结合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扩大公众知情权、满足公众信息需求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主动公开信息为1014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42条,政务微信公开453条,党务公开274条,政务公开245条。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行为而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集宁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原则,在上级有关部门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对本单位涉及民生领域、农牧水利领域服务内容,事项做到常态化更新。进一步细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常态化工作格局,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相关文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登录网站,按照标题、文号等方式进行查询。另外,我局积极发展媒体多元化,解决信息公开单一化问题。在公开的载体上,多元化发展,不仅仅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还积极利用各种公开手段,包括微信、公众号等一切可以利用的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推动政务公开,监督检查是关键,群众的满意程度是最终衡量标准。我们建立了政务公开多渠道、多形式的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情况来看,2023年,我局虽然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比,与群众的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政务公开监督机制还不健全;二是干部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网站政务公开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网站技术还需要提升。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将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根据自治区、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深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坚持四步走。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大家能够从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继续加强对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局总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二)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依照国家法规和政策,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具体明确、易于运行操作的运行体系,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和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时限要求,加强各种监督,重视服务性和实效性。

(三)做好宣教,优化能力。要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立良好的单位形象,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积极互动,全民参与。依托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通过主动公开、及时答复等方法,让群众更直接、更方便与我们进行沟通和交流,全力提升民众参与度。主动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农牧水利局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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