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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17:52 作者: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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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公布集宁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宁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审计信息公开,聚焦主责主业,强化解读服务,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的作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围绕公开内容,公开基本信息6条,与审计相关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与规则、政策解读等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收到申请信息公开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机制,及时更新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采取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方式,向社会积极主动公开,切实做到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升公众对部门信息工作知晓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区政府网的平台作用,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工作。认真梳理政务公开的各个栏目,及时处理超时及预警情况。持续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情况开展常态化检查,按照网站公开的考核周期要求及时公开信息,确保栏目及时更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发布的信息工作动态等内容,经过局领导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仍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可公开的信息量有限,由于审计职能的限制,在充分挖掘信息的基础上仍难以从数据量上同其他单位看齐;二是在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载体、方式方法,深化审计信息公开等方面还存在差距。

(二)改进情况

一是要提高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日常检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提升。二是提升质量,找准需求热点,使信息公开更有针对性,进一步提升各项信息的质量。三是加大对审计工作过程及成果的公开力度,提升审计有关政策及成果解读能力,运用多种呈现形式让人民群众走进审计、了解审计、支持审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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