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11 16:09 作者: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 ] 全文共计字,预计阅读时间 分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集宁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集宁区应急管理局党政综合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4-824334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相关办法进一步明确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工作措施,坚持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了公开内容的全面具体、公开程序的严密规范、公开形式的方便有效,不断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促进了政府公信力的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为抓手主动公开政务信息1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条,应急动态11条,政策法规2条,应急预案2条,线上线下同步公开,方便公众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投诉举报信箱、微信公众平台投诉举报通道均未收到公众申请要求公开的其它方面政府信息。

2023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集宁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和集宁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前提下,严格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公开信息,及时办理网上举报投诉和群众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公开动态信息以及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提供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3年,集宁区应急管理局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栏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按规范流程,对各栏目信息实施动态更新调整,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极大地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集宁区应急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统一筹划,部署任务,落实职责,把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当中,把它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并确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信息的收集、报送、公示等工作,确保政务公开信息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二是坚持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不断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程序,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及公开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健全,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整改措施:第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全面性和及时性。第二,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让更多公众了解政府公开信息的查询方式和基本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应急管理局

                                        20241月9








浏览次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