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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民族事务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3 16:38 作者:民族事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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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政策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的要求,在政府正确领导下,积极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了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持续推动了新时代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无依申请公开情况公开类文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同时对民族工作方面的信息及时更新,并要求相关负责人做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核实文件内容,对文件的属性进行确认,是否涉密,确认公文属性正确。

(四)平台建设情况

   集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将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作为我委主要信息公开平台,同时在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10篇原创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集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按照集宁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考核要求,认真落实各项任务,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更新公开内容,发布动态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及时征集群众评议意见,落实首问责任制、绩效考核制、责任追究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有序、稳步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0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离《条例》的要求和社会公众需求还有差距,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今后,我委将继续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职工执行《条例》的能力,增进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了解,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专职人员缺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对业务不熟练,信息公开不及时,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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