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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1-30 15:15 作者:食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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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21〕30号)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信息保障。2022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各类信息915条;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557条。2022年我局“三务”公开平台共公开1194条内容。接到属于市场监管职能范围的各类投诉、举报6116件、已办结5862件。

2.机构职责。根据“三定方案”,及时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同时,做好权责清单及动态调整,公共服务、中介服务清单的公开工作。

3.市场监管规则和标准。根据部门职责,认真梳理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价格监督检查、产品质量监管、知识产权等方面市场监管规则,定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对2017年以来出台的107件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审查梳理,其中集宁区民政局出台的2件已废止,分别为集政民【2019】4号和集政民【2020】18号,确保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与做法应废尽废、应改尽改。

4.政策解读。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围绕3.15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5.基层政务公开指引目录。根据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相关部署,制定了我局行政审批和注册登记指引目录。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申请公开相关通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对拟不公开的依法依规说明理由。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2022年度未新制定规范性文件;开展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严把规范性文件公开关,做到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时间、生效日期等信息完整。安排专人负责微信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集宁区政务公开平台等信息平台的管理和维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通过微信、抖音发布市场监管相关信息报道,进一步加大对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消费投诉公示”“缺陷产品召回”“放心消费在集宁”“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涉企收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网络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等工作的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调度会,听取各股、室、队、中心工作汇报。会上,商讨评估反馈问题整改分工,要求各部门压实责任,对照分工自行做好整改工作,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88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9

行政强制

17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有时由于节假日原因,导致微信公众号和政府信息平台信息上传延迟。针对这类问题,已安排专人负责,明确职责,要求提高重视程度,按时上传相关专栏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报告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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