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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1-19 18:21 作者: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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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集宁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区政府237室 电话:83829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区政府办公室牢固树立政务公开全方位、全流程、全领域的理念,系统推进政务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认真履行政务公开主体职责,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政府门户网站共开通栏目46个,子栏目105个,全年流量6299252人次,单日最高流量49627次,日均流量达到17258在区政府网站首页设立了政府公报专栏,2022全年共编辑出版政府公报7期,上传区人民政府文件3篇、区政府办公室文件3篇,政府大事件27篇,所运营的“中国集宁”微信公众号现关注量63624人,全年发布图文信息889条,文字信息885条,视频信息4条,单篇点击量最高突破70万人次,单日平均点击量10000+人次。区长信箱全年共接到群众反映471件,办理回复457件,办结率达97%,切实履行了群众反映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服务义务。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依规满足申请人对相关政府信息的需求,做到及时处理、认真答复。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不断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规范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规范采编秩序和采编行为,确保稿件信息高质量、无差错;严格内部信息网络保密管理,全面开展钉钉、微信群自查自纠。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信息上报机制,加强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等52个单位监管指导,由部门负责撰写、上报,区政务和门户网站服务中心负责整理、编发,并按季度对全区政务信息、门户网站信息采用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全年,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今日集宁”栏目全年收到上报信息174条,整理编发161条,“乡镇街道”栏目全年收到上报信息4402条,整理编发586条,“部门工作”栏目全年收到上报信息3490条,编发649条。

(五)监督保障。每季度对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企事业等单位进行考评,并下发通报。同时,充分发挥统筹指导作用,对全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进行检查指导,及时掌握各平台动态,共监管政务新媒体平台48个,其中微博平台1个,抖音平台6个,微信公众号41个,全年各平台正常运营、常态化更新,能充分发挥知民情、察民意、解难题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6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在政策解读上形式比较单一,图画、动漫、视频等新型解读等形式不够多;二是在政民互动交流上仍需进一步加强;三是对政务公开亮点工作挖掘、归纳、梳理不够。

(二)改进措施。一是做好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规范化建设,加强网站内容“可读性”、政策解读“通俗性”、意见征求“多样性”、信息推送“及时性”。二是继续加大对群众关心的教育、医疗、就业等信息公开力度,加大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和舆情回应力度,进一步加强政民互动。三是围绕机制建设、优化流程、规范平台、公开与服务融合、数字赋能、基层政务新媒体规范化建设等一个或多个方面,认真梳理总结本地区政务公开创新特色亮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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