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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3-01-20 11:08 作者: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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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集宁区委、区政府有关推行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不断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8条,其中:政策法规1条、政务动态67条。同时,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集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同步转载,并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以及市政府相关要求转载政策法规及政务动态,2022年我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各类信息共188全年在《内蒙古退役军人》杂志刊登稿件10篇,内蒙古自治区退役军人事务厅网站发布稿件8篇,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发布稿件36篇,全年编发各类信息、简报156条;在单位大厅设置公示栏,充分运用“集宁区三务公开监督平台”对本单位131条(其中党务41条,政务49条,财务41条)党务、政务和财务事项进行公开公示。目前,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有集宁区政府网站、每日信息报送、三务公开网站以及我局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自治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网站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没有需要依申请公开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根据人事调整,及时调整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内容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规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严格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对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公开范围、公开效果等方面进行监督考核,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2年,集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政府信息通过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三务”公开平台形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按照“万事有解”思路,创新寻源、平怨、安心、稳心、用长的“五步走”工作法,深入开展信访领域“百日攻坚”化解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实行重点信访人员区级领导包案制和责任部门办结制,197件难题愁事清仓见底。一是召开专题信访联席会议6次,专题听证会3次。接待信访咨询760人次,政策咨询920余人次;二是化解省部级领导包案信访事项1件、化解被列入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重复信访事项4件、化解市级领导包案的信访事项 37件、化解区级领导包案的信访事项10 件;三是办结上级转办的信访事项10件、办结12397热线电话信访事项36件、办结政务热线信访事项52件;四是签订息诉罢访协议8件,发布信访舆情信息2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是还存在着问题,主要有:一是群众参与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单薄,网上互动不够二是网站所公布的法律法规较少,内部工作动态占的比例较大。

2023年,我局将更加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部署,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一是提升公民意识,促进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树立服务、平等的沟通意识,充分认识群众对于新媒体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加强调研,到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最想知道哪些信息,建立与群众的经常沟通机制例如在公众号开展留言板等听取民意的渠道,加大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满意度测评和意见反馈频率,真正把服务理念贯穿始终,取计于民、用计于民。二是及时更新最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同时在信息提供中强化服务意识,把它当成一种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服务,这样才能更好地向群众提供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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