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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国资委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16 10:44 作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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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集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认真落实,进一步细化措施,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更新政府公开信息,现将集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发布。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5号楼二楼,电话:818566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委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主要通过集宁区门户网站、国资委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开政府信息。全年通过集宁区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4政策文件2,信息公开年报1条。通过国资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8条。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二)依法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未收到需依法申请公开的内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做到政务公开工作组织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监督落实。根据各股室职能划分,明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主体、方式、程序和监督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综合股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机关其他股室做好职能范围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由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信息审查,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更新及管理加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紧紧围绕国资系统,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依照上级有关规定,确定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和文件;二是按照政府统一要求,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页,制定主动公开《目录》、《指南》、各种规章制度及依申请公开流程等机制;三是按照目录分类录入并在网上发布,供群众阅读;四是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内容,将相关信息发布到相应的政务公开平台栏目,确保信息发布更加精准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做到规范程序、主动公开、保证时效,并通过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分析制度,及时掌握运行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需要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要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需要进一步优化信息公开的审阅流程,减少不必要的流转环节,提高信息公开效率。三是需要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面强化信息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的公开功能。

(二)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问题,我将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完成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水平,有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集宁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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