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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人社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01-12 11:28 作者: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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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立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过程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发挥年度报告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更新。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集宁区人社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大政策解读和舆情关注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做实,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群众最关心的就业创业、人事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为切入点,多措并举,多点公开,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2年,通过集宁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政策文件类信息6条,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公开50条,通过微信主动公开信息260条。承办答复人大代表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17件,可“主动公开”的均已按规定公开相关摘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区人社局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内蒙古政务服务平台、乌兰察布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申请1411件,按时办结141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327件,同意公开答复1327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集宁区人社局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管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

1.完善制度规范。制定集宁区人社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2.加强日常管理。一是加强对政务信息获取、制作、保存、处理的规范化建设,在公文办理中,明确要求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要进行合法性审查;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等属性,并随公文一并报批。二是建立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台账,掌握文件制定和公开情况,督促应主动公开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开。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后管理,在部门户网站建立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目录,进行规范发布,并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动态调整更新。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加强部政府网站建设。开展对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信息发布的规范性准确性。落实国办关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年度考核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加强监督检查。强化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解读功能,优化信息栏目交流功能,同时加大线上服务力度积极为群众提供各类服务。

2.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具体措施,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的管理。截至2022年底,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订阅数达1515,积极为集宁区广大群众提供人社在线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积极组织相关业务人员对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培训,每半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不少于1次。二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评指标体系。

三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出现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不及时更新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情形的,予以责令改正、督促整改。

我局注重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内容发布审查审核要求。2022年,未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结果纠

结果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新目标新要求,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政策发布解读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向纵深推进等。下一步,办将始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把政务公开贯穿政务运行全过程,加强学习宣传,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加强政策发布解读力度,努力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集宁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分工要求,集宁区人社局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灵活就业劳动用工和社保政策的发布解读失业保险基金使用情况动态公开等政务公开工作。以新媒介为主、传统媒体为辅,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同频共振,多层次多角度畅通人社服务渠道,全方位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宣传。将群众关心的劳动用工维权和咨询投诉渠道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依法、主动、及时、准确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另一方面逐步拓展线上公开平台功能,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网络平台,同步推送政策法规、办事程序及政务信息,实现与线下平台融合互补,扩大政务信息的知晓面。今年以来,主动公开信息266条,其中工作动态52条、就业信息600余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1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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