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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无
来源: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9 10:26 作者: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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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集宁区民政局立足本职,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民政政策和民政数据,保障群众知情权,满足社会公众对民政政策信息的需求,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开展。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通过7大栏目中单位简介、依法申请公开、领导成员、机构设置、政策文件、“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开年报,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尤其是群众比较关心的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儿童福利等

1、主动公开信息。为方便群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区微信公众平台、“三务公开”、融媒体等新型媒体发布政府信息。

2.依法申请公开。依法依规办理归属民政行政职责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规定,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起草等,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科学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3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了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向规范化轨道加强信息报送和维护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常态化。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目标,进一步完善严谨规范、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确保"应公开、尽公开",推进平台建设。

5.监督保障情况。以考核压实责任,对重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制度落实纳入绩效考评和依法行政考核指标,提升考评权重,推动全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信息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期望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把握不够全面;二是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还不够了解,宣传不到位。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通过以下措施改进: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二是通过了解群众了解民政信息动态的情况,不断扩大和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集宁区民政局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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