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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2-01-28 10:19 作者: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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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政务服务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信息、方便群众办事为目标,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完善各项制度,创新公开机制,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稳步发展,有效促进了机关效能建设。

主动公开情况

局领导十分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它作为机关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各股室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立足实际、周密部署、注重实效、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负总责,具体抓落实,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政务公开管理,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是切实增强公开网生命力的唯一途径。我们将涉及财政专项资金及其它所有公开项目全部按职能所涉分解细化到了财政局的每个部门,明确了责任股室,每一公开项目都指定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针对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情况安排专人向“三务公开”平台报送信息,其中惠农“一卡通”补贴发放情况公示数量达13万多条,农村低保发放信息5万余条,增强了财政重点业务工作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保证社会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加强制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保证财政工作水平始终走在全区先进集体行列,我局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强化政务公开的意识和责任,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强化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突出了部门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质量。对人民群众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直接到免费查询点查询、咨询、质疑的与财政政务相关问题,加强与各级信访机关联动的要求,使人民群众通过互联网、电话、信件等方式提出的咨询、投诉和建议都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办理和回复,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犯。

(五)   监督保障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公开制度等,推动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   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工作制度、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与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不少差距。一是网上调查和政民互动做的还不够细致;二是政务公开途径还不够广泛;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查做的还不够到位。

2、改进的具体措施。一是统一认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原则,公开为先,服务为本,继续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时效,方便群众咨询。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增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树立为民服务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整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重要作用。二是继续完善细化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按既定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查询。三是加强网上民意调查和政民互动工作。主动适应社会信息化发展和新传播格局的变化,勇于探索、加强管理,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管,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服务群众,引导社会舆论,就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民意调查,开展网上网下互动,及时解决网民反映的实际问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区财政局向集宁区政府网站累计上报政务信息208条,其中68条信息被区政府网站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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