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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信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信访局 发布时间:2022-01-26 10:24 作者: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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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集宁区信访局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为充分发挥“集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今年来,我局共在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信息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无政府信息管理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无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事项。

(五)监督保障

我局无监督保障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果维 持

结果纠

他 结果

未 审 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果 维 持

果 纠 正

他 结 果

未 审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集宁区信访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以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为目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今后我们将及时梳理汇总需要公开的信息,并在网上公布。

2022年,我局将继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办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将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集宁区信访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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