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贯彻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年度报告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一号楼409室,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189345(传真);电子邮箱:jnqwjwx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集宁区卫健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健全队伍、不断完善制度、提升信息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为集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并在各二级单位、直属各级医疗机构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主要公开内容有单位概况、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知文件、公示公告、行政执法、免费享受卫生健康技术服务项目、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卫生检查结果方面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截止2021年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127条,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公开93条,党建网公开2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7条,行政权力及“放管服”13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条,重点领域信息4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153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和人事调整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要求,结合卫健委工作实际,对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卫健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可“主动公开”的均已公开相关摘要。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公立医院改革、“放管服”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均建立工作台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三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制定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参加“行风上线”1次,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卫健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区卫健委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电话申请1件,内容涉及卫生监督、行政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咨询投诉热线12356、12320;乌兰察布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申请251件,按时办结25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51件,同意公开答复25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2.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三层审核机制,重要信息须委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同时,在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公文流转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认真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流程。
3.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栏等宣传方法,结合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多项式进行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解读行业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大量推送党建学习知识,扩大学习教育影响力和学习成效,有效破解教育形式单一、学习时间和场所限制等难题,实现党员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通过发布重点传染病、常见病防控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的知晓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申请件的联系、审核、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期答复申请人;强化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件的督办制度,实现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健康集宁”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始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人负责。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收集本部门的应公开数据,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二是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制定公开台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压实责任。不断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加强保密工作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35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7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 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 公益 组织 |
法律 服务 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 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维 持 |
结果纠 正 |
其 他 结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结 果 维 持 |
结 果 纠 正 |
其 他 结 果 |
尚 未 审 结 |
总 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与业务工作结合,2021年,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发布权威实用的卫生健康信息累计200余条。二是及时调整目录。修订了《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系统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公众发布卫生健康服务信息。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于6月中旬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卫健委机关环节以上干部和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及1名文字工作人员参加,指导做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完全跟上,系统内部分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系统内部分单位、医疗机构和机关颁发股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
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进一步着力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今后,集宁区卫健委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力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股室、单位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确保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完善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完善主动目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