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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05 10:49 作者:卫健委行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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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法定制度安排,是全面反映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展现政府施政贯彻及结果的重要方式,对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为更好地发挥年度报告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的要求及授权,《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月1日起至2021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集宁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nq.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商务科技文化中心A区一号楼409室,邮编:012000,联系电话:0474-8189345(传真);电子邮箱:jnqwjwxz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集宁区卫健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及区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集宁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紧紧围绕委、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健全队伍、不断完善制度、提升信息质量,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调整优化公开目录,深入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持续丰富公开形式,切实加强民主监督,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进一步巩固政务公开成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实效,确保了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现新的突破集宁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

)主动公开情况

区卫健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并在各二级单位、直属各级医疗机构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主要公开内容有单位概况、工作动态、相关法律法规、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通知文件、公示公告、行政执法免费享受卫生健康技术服务项目、医院医疗技术能力、卫生检查结果方面以及其他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让群众明白自己应享受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截止202112月31日,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127条,通过“三务公开平台”公开93条,党建网公开24条,通过政务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3条,通过各级媒体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5条。其中,概况信息2条,法规文件及解读27条,行政权力及“放管服”13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3条,重点领域信息42条,业务信息及其他类信153条。

1.及时公开机构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要求,在机构和人事调整后,第一时间更新机关职能、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并在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

2.推进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第(八)款要求,结合卫健委工作实际,对2021年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了公开。卫健部门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把该项工作作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推动重点工作落实的重要支撑,不断完善机制、落实责任,取得良好成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2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其中主办8件、协办2件,面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可“主动公开”的均已公开相关摘要。

3.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主动公开区政府年度重点任务信息。对公立医院改革、“放管服”等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任务、年度重点工作和重点民生举措,均建立工作台账,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知晓。是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公开行政执法主体、职责、依据等,公布行政执法流程图,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结果信息。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制定2021“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拟定年度抽查计划,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4.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同步发布政策解读文件1件。参加“行风上线”1次,就重大政策文件和社会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深入解读。

5.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全面梳理了卫健部门的行政权力责任事项,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两单融合为权责清单,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三务公开平台”公开。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必经程序。

依申请公开情况

1.依申请公开情况。区卫健委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网络申请2件、电话申请1件,内容涉及卫生监督、行政审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方面。

2.申请处理情况。共答复政府信息公开(卫生健康咨询投诉热线1235612320乌兰察布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申请251件,按时办结251件,按时办结率100%。其中,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51件,同意公开答复251件。

政府信息管理

1.强化组织领导。按照机构改革要求,结合内部科室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卫健系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由主要领导牵头负总责,重新确定分管负责人,全面负责做好卫健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工作开展的有力抓手,确保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位。

2.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流程。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流程管理机制,设置具体经办人员、科室负责人、办公室三层审核机制,重要信息须委主要领导、分管负责人把关审签,最大限度保证公开内容经得起审查。同时,在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将公文流转程序与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认真遵循“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规范政务公开管理流程。

3.严格做好公开信息保密审查。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按照“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严格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同时,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公示栏等宣传方法,结合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让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4.多项式进行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务动态、行政执法信息、解读行业政策;通过微信公众号大量推送党建学习知识,扩大学习教育影响力和学习成效,有效破解教育形式单一、学习时间和场所限制等难题,实现党员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通过发布重点传染病、常见病防控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的知晓率;修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建立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加强申请件的联系、审核、登记、办理和答复工作,确保按期答复申请人;强化政策咨询、投诉举报件的督办制度,实现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不断推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采用多种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借助健康集宁”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群众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重大决策事项等政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及互动交流情况,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

一是始终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专人负责。按照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同时各相关部门确定专人收集本部门的应公开数据,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二是切实提升工作水平,制定公开台账。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部门及责任人,同时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三是不断完善工作制度,确保压实责任。不断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基础上,加强保密工作法规、政策的学习,增强保密意识,严格按规定做好上网信息审核把关工作,压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5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 然 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果维 持

结果纠 正

其 他 结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结 果 维 持

结 果 纠 正

其 他 结 果

尚 未 审 结

总 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2020年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发布信息。加强与业务工作结合,2021年,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发布权威实用的卫生健康信息累计200余条。二是及时调整目录。修订了《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系统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向公众发布卫生健康服务信息。三是切实加强业务培训。于6月中旬召开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座谈会,卫健委机关环节以上干部和各二级单位分管领导及1名文字工作人员参加,指导做好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二)2021年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公开的新要求学习不够深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没有完全跟上,系统内部分职工对其系统性认识不够深刻。

二是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全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还需完善,公开渠道和形式需要进一步创新。系统内部分单位、医疗机构和机关颁发股室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需进一步增强,部分信息还存在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连续等现象。

三是公开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方面需进一步着力推进。主动公开目录有待进一步细化,公开手段不够丰富,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细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需要进一步强化。

(三)改进措施

今后,集宁区卫健委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主动性,统一思想认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力求公开的政府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完整,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信息服务需求。

一是强化公开队伍建设与培训。强化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各室、单位配备一名政府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辅导报告会等形式,切实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工作能力。

二是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考核办法》,确保新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完善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区卫生健康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三是完善主动目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着力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做好政府工作报告、重大发展战略、重要民生举措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集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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