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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司法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1-01-26 09:34 作者: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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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司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按照要求撰写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集宁区司法局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中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完善组织机构。我局明确责任人,由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信息宣传工作,局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主要职责包括维护更新政府信息、撰写相关工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配到各股室、各司法所,将责任强化到具体部门,落实责任到个人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融为一体。

2、加强网络平台建设。我局积极加强“法治集宁”微信公众号建设,确保司法工作及时公开,加大司法工作的宣传力度,2020年共发布信息254条。除此之外,我局还积极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信息,在2020年一年中我局被“内蒙古掌上12348”共采用信息14条,“法治乌兰察布”公众号采用信息42条,集宁区人民政府网采用信息31条。

3、制定相关制度。我局根据相关规定及我局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执行新闻信息“三审”制度,制定了《集宁区司法局新闻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集宁区司法局(网站)巡察制度》、《集宁区司法局网络安全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工作,传播法治声音、讲好司法行政故事,积极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我局还每月进行信息采纳统计,对各司法所以及各股室的报送信息进行统计并公布,加强各所和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没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家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信息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集宁区司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有效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但在工作过程中,我们还存在信息报送质量不高、更新报送不及时、内容不够全面等问题。按照《条例》的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集宁区司法局下一阶段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优化组织结构,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开拓新的工作方式和方法,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并保证信息的时效性。

二是丰富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网络媒体加大对司法工作的宣传力度。

三是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一是要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二是要提高信息员的专业能力,不断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四是更加重视监督考核,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年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并试行奖罚制度,激发各司法所及各股室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热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司法局

2021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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