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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宁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1-01-19 15:33 作者: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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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现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0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条例》和区委、区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做好政策文件公布、统计信息和相关工作动态的发布,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信息公开水平。

(一)完善统计规章制度。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及时制定本级统计相关制度办法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实现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政务服务能力不断增强。为便于公众获取统计信息,通过集宁区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统计手册、统计年鉴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区域经济发展状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统计信息10期,微信公众号公布相关工作动态40余期,印发统计手册1000余份,为社会各界提供统计信息咨询服务,有效的提升了信息公开水平

(三)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通过政府平台公布统计法、普查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积极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六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家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转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1.信访举报投诉类信息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体现在:标准不够高,相关内容不丰富,更新不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和高效性有待提高。

下步工作中,我们将按照《条例》和集宁区委、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继续努力做好相关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协调各股室、队及时准确的整理和更新政府信息,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信息公开便捷及时,有效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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