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顶部
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7-24 17:30   
字体大小: [ ]
索引号: 11152601011696197T/2023-0002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集宁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9-07-23
文号: 集政﹝2019﹞171号 是否有效: 无效
附件下载:
下载
主题词: 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集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有关单位: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集宁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56次常务委员会研究审议通过,请你们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


2019年7月23日



集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23日印发

集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实施方案

为继续深化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实现城市管理责任全覆盖,完善区、街道一体化城市管理工作体系。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37号)、《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7〕10号)和《乌兰察布市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乌党发〔2017〕5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城市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分级负责、重心下移、属地管理、职责明确”的原则,合理下移权利和责任,充分发挥和调动街道办事处在城市管理中的能动性、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双重管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灵活高效”的城市管理格局,推动城市管理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强化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落实惠民、便民措施,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切实解决城市管理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

(二)坚持执法重心下移。在一乡一镇综合执法一体化改革取得良好成效的基础上,2019年6月启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改革,按照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计划将执法重心下移工作向8个街道办全面推开,形成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为主导,街道办事处为基础的城市管理体系。

(三)坚持依法治理。树立法治思想,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为目标,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监管,建立网格化管理权责清单、执法规范等配套标准制度,实现城市执法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四)坚持源头治理。整合分散的管理和执法资源,注重规划、建设、管理的前瞻性、科学性、协调性。着力解决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倾听群众心声,了解群众意愿,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治理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坚持权责一致。实行属地管理,合理划分城市管理事权,明确区政府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的主体责任。坚持权随事走、人随事调、费随事转,实现事权和支出相适应,权力和责任相统一。

三、工作目标

2019年7月底完成8个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机构设置,同步完成人员、执法设备、执法车辆等移交工作。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形成管理高效、职权分明、协调一致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格局,实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四、主要职责

按照双重管理的原则,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负责执法中队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工作,并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在执法管理上遇到的急、难、险、重工作任务,协助完成区政府交办的临时性、突击性或大型活动期间的执法管理和保障任务。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执法中队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执法中队直属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指挥、调动,执法案件结案后统一交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归档。

五、工作任务

为了有效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明确街道办事处在综合执法管理方面的职责,并根据各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人口数量、管理任务等,科学优化配置执法力量。

(一)设置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中队

1.桥西街道办事处下设6个社区、30个网格,常住人口14584人,户数9035户,辖区面积2.65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执法人员15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2.新华街街道办事处下设10个社区、37个网格,常住人口19813人,户数12897户,辖区面积23.2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执法人员15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3.常青街道办事处下设7个社区、40个网格,常住人口36593人,户数13899户(另有新建小区交工未入住3290户),辖区面积13.82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执法人员20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新体路街道办事处下设8个社区、47个网格,常住人口32824人,户数17169户,辖区面积5.7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执法人员20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5.虎山街道办事处下设11个社区、67个网格,常住人口70570人,户数29928户,辖区面积10.33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执法人员30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4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6.泉山街道办事处下设14个社区、76个网格,常住人口55567人,户数26486户,辖区面积31.3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2个执法中队。泉山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一中队设置执法人员20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泉山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二中队设置执法人员20人,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7.桥东街道办事处下设8社区42个网格,常住人口 60485人,户数24194 户,辖区面积5.17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25名执法人员,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8.前进路街道办事处下设10个社区、60个网格,总人口56438人、总户数24300户,辖区面积4.42平方公里。按照辖区面积和实际执法需要,计划配置25名执法人员,其中中队长1人、副中队长2人、执法车辆2台,主要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二)加强执法工作保障

8个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执法人员由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划入,车辆统一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配置;街道办事处每年需给执法中队核定工作经费(日常办公费、车辆维修、燃油等费用)10万元,并列入街道办事处财政预

算,由区财政局拨付,不足部分由所属街道办事处解决。执法设备、办公设备和执法车辆划归相应的街道办事处,办公场所、桌椅等由所属街道办事处配置。

(三)健全完善执法工作机制

本着“属地管理为主,部门业务指导”的工作原则,构建权责一致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派驻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中队具体行使以下行政处罚权:

1.行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

2.行使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等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3.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主要包括城区街道绿化中损坏树木花草,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损坏绿化设施,在绿地乱挖乱据,倾倒垃圾污染物,擅自占用绿化用地,以及在公园、广场、景区门前随意摆摊、设点等违法行为。

4.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未经批准擅自开挖、侵占城市道路和市政设施,以及在公用设施用地上私搭滥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5.行使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6.行使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户外公共场所流动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街头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的行政处罚权。

7.行使水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拆除等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8.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占道修理的行政处罚权。

9.行使城市应急管理方面的部分处罚权。

10.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商业、

娱乐等社会噪声污染、户外金属切割(加工)噪声污染、商家店铺等喷漆污染、饮食娱乐服务业污染(包括油烟、恶臭、噪声)、各类烧烤污染,建筑施工噪声、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以及烟花爆竹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11.做好街道办事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交办的其他执法管理工作。

(四)健全完善综合执法保障机制

1.建立街道办事处城管综合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

期研究解决管理和综合执法过程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建立多部门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机制;依法行政,加强协调,确保执法重心下移工作高效运行。

2.建立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根据街道办事处辖区面积、

人口数量、执法任务量等因素划分网格,明确网格管理对象、管理标准和责任人,各执法中队实行定人、定岗、定责“三定”管理;充分发挥网格长作用,运用网格化管理模式,实现综合执法网格化、精细化、制度化。

3.建立考核评价机制。将城管综合执法工作纳入本地区领导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考评体系。街道办事处负责对执法中队及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反馈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区城管执法局履行人事考核备案手续。

4.建立问责追究机制。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完善执法规范,严格执法人员素质要求,加强思想道德和素质教育,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对违法乱纪、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严肃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下移到街道办事处的综合执法中队,凡是因执法管理引发的诉讼案件均由街道办事处负责司法解释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是我区城管执法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相关街道办事处和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改革大局出发,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此项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各街道办事处综合执法中队的组建。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综合执法中队的组织领导,及时完成人、财、物交接、执法网格划分、“三定”管理、综合执法人员考核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推进。

(二)通力协作,抓好推动落实。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和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抓好执法重心下移工作的具体落实。

(三)广泛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法律、法规,使执法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理解和支持,增强群众的参与意识和自律意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和谐共建、遵规守纪、文明诚信的城市管理氛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